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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受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育英拾光”一期自有资产房屋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育英拾光”一期自有资产房屋电梯采购项目
2、*项目信息:
二、采购项目总预算:900000元
采购预算控制价:9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供应商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一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自然人名义投标的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截止到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请自行说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 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09日(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育英拾光”一期自有资产房屋电梯采购项目
2、*项目信息: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预算控制价(元) |
1 | B010601/教育用房施工 | 电梯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900000 | 900000 |
二、采购项目总预算:900000元
采购预算控制价:9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供应商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一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自然人名义投标的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截止到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请自行说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 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09日(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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