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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财政局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01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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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141GNG3B103
项目名称: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甲级)):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00 7,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执行)
合同包2(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乙级)):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甲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支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等。
合同包2(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乙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支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甲级))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项目的 技术和能力。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评审时,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两个网站的 查询结果为准,并同时截图存档,该信用信息作为资格性审查的条件之一。如查询结果显示 “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该供应商无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包组)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乙级))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项目的 技术和能力。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评审时,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两个网站的 查询结果为准,并同时截图存档,该信用信息作为资格性审查的条件之一。如查询结果显示 “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该供应商无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包组)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8日,每天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2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3963855
邮箱:wanglin@dlzb.com
QQ:1434584362

 

日期:2021-03-01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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