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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黄泥湾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1-02-26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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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黄泥湾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力桥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的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黄泥湾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黄泥湾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请登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黄泥湾路改建工程
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板桥街道
3、工程规模: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黄泥湾路改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范围: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黄泥湾路改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5、工期:30日历天(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自行解决与地方矛盾,不得影响施工进度。)
6、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7、合同估算价:约9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是目前异议投诉的焦点之一。考虑到目前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认定依据(标准)体系尚未统一完善,且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岗展职属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范畴,是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要求。连建发【2018】95号文明确规定。在我市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项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因此。极据国家“放、管、服”的工作要求。以不影响中标后工程项目实施为原则。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无“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自拟)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07月-2020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预约招标文件费600元/份;(售出不退)
*于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2日,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日期:2021-02-26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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