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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县道X204安全防护提升工程QJP-X204-AF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1-02-26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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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清江浦区县道X204安全防护提升工程QJP-X204-AF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江浦区县道X204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以清交发〔2021〕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以清江浦农路发〔2021〕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清江浦区X204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补充设计主要为针对330省道与高家堰大桥的通车带来的交通量与路侧安全的更高需求,针对现状204县道部分路段存在的临河与高路堤安全需求补充波形梁护栏的安全防护提升工程。204县道起点位于武墩镇与302县道交叉口,沿二河往南,沿线经过二河新闸管理所,终点至洪泽交界,本次设计段主要为起点至高家堰大桥段,总长8.35km。X204为三级公路设计标准,路段宽7.0m,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2本次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即QJP-X204-AF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招标范围内的波形梁护栏、标志、警示桩(现状拆除)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200万元。
2.4工程计划工期:31日历天(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20日,暂定;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3.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小于人民币15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施工。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1.5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日期:2021-02-26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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