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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政府大院给排水综合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14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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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丰市政府大院给排水综合改造工程已由陆丰市发改局(陆发改〔2020〕1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陆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整体对市政府大院给排水及其配套进行综合改造,工程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包括给排水工程及绿化、照明等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跟踪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过程、施工等以及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缺陷期内质量保修。
2.3最高限价(暂定价):8995937.56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983615.15元、设计费319344.61元、基本预备费692977.80元。(最终造价以财政审核为准)
2.4工程建设地点:陆丰市政府大院。
2.5计划总工期为140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天,施工工期为120天。
2.6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的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3.3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3.4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3.5拟投入其他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件(如是联合体,应由主办人提供):
1)项目技术负责人高级或以上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2)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3.6投标人(联合体双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以施工方为主办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只接受最多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开始,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 2 月 5 日14 时 00分至15 时 00 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日期:2021-01-14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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