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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石膏综合利用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9-21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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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石膏综合利用销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HDC-ZB012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石膏综合利用销售项目已获项目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平海电厂现有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投产运营。厂址位置属惠东县管辖,东南向距平海、港口两镇约10km,隔海与广东大亚湾核电站相望,西北向距马鞭洲15万吨级油码头12km。港址岸线较平直,近岸天然水深5~8m,航道水深在10m以上。电厂配备3000吨级重件码头兼工作船码头。
(2)厂址地区现有对外联系主要通过稔平半岛西环线和沙厂至稔山公路,规划最终形成沿海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高级公路网,厂前公路与西环公路衔接。
2.招标范围:
负责承销平海电厂1、2号机组所产生的石膏并进行综合利用,预计年产量约8万吨,按实际承销量进行结算。
3.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投标期间资产未被重组、或被接管或被冻结。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其余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和隐瞒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开标中标后以违法骗取中标处理。
(8)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①投标人应未被招标人或被招标人投资方(含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或灰名单的,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限期内。
②投标人不存在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的;
③曾单方面无故不履行合同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
④因自身原因,合同履行期内服务或工程质量不能达到招标人要求的;
⑤与招标人存在未解决诉讼纠纷的公司及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
(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经营石膏或建筑材料的资格,或具有经营相关业务的销售渠道并且合同期至少一年的业绩。以石膏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终端用户,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运输能力,石膏运输车辆不少于5辆。若为企业自有车辆,提供相关车辆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车辆租赁合同以及相关车辆行驶证;若采用船运方式,提供相关船舶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9月21日15时00分至2020年10月11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日期:2020-09-21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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