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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源催化剂本部制造2015年9-12月钛钨硅粉招标公告(一步开标)
2015-08-24 ##myname##
招标编号:GDKH-LYHB-201508-CL138
招标编码:CBL_20150824_17133005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人:江苏龙源催化剂有限公司、宜兴国电精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GDKH-LYHB-201508-CL138
*受江苏龙源催化剂有限公司、宜兴国电精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苏龙源催化剂有限公司、宜兴国电精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15年9-12月生产用钛钨硅粉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江苏龙源催化剂有限公司、宜兴国电精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2015年9-12月生产用钛钨硅粉
标的物名称:钛钨硅粉
项目性质:生产物资
交货地址:无锡市钱桥镇金山路17号、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盛路6号
交货时间:2015/9/1-2015/12/31,如有变动,以需方通知为准。
采购数量:共390吨,其中江苏龙源催化剂有限公司40吨,宜兴国电精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350吨。
运输方式:汽车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015年9-12月钛钨硅粉(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 投标人应为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法人,或被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应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5.2 制造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投标的,其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3 制造企业投标的,须具有相同投标产品(脱硝催化剂用锐钛型钛钨硅粉)的两个以上销售业绩,且该业绩中对方企业须为两家及以上脱硝催化剂生产厂家,并出具合 同等证明文件;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成功代理该制造企业相同投标产品(脱硝催化剂用锐钛型钛钨硅粉)的两个销售业绩,且该业绩中对方企业须为两 家及以上脱硝催化剂生产厂家,并出具合同等证明文件。
5.4 投标人或被代理的制造企业须具有1年及以上脱硝催化剂用锐钛型钛钨粉和钛钨硅粉的生产业绩,且本次招标上一年度的脱硝催化剂生产厂家销售量不低于钛钨粉2000吨、钛钨硅粉500吨,并提供用户签署的证明文件。
5.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6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7 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
5.8 投标人及其外协或外购厂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外协或外购厂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5.9 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时,被代理的制造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 标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承诺对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被代理的制造企业必须满足制造企业独立投标时的合格要 求,且不得再单独投标。
5.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后,点击“招标信息及报价”选择相应的公告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8月24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联系人:孙阳
手机:010-6396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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