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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9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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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1219_101639231
开标时间:2019-02-01 (010)63963855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第一章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人为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1项目概况
2019年,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危险废物共计约为25630吨。具体为采油管理一区为11800吨,其中油泥砂4600吨,含油泥浆7200吨。采油管理二区为1850吨,其中油泥砂1000吨,含油泥浆850吨。采油管理三区为10080吨,其中油泥砂1100吨,含油泥浆8980吨。计量集输中心为1900吨。其中,采油管理一区、采油管理三区、计量集输中心工区位于克拉玛依市前山涝坝,采油管理二区工区主要位于乌苏市铁架子村。危险废物名称为油泥砂、含油泥浆(非油基泥浆),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071-001-08】,须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
1.1.2招标范围
油泥砂无害化处置项目工作量包括:预计约为25630吨。
1.1.3服务期限与地点
服务期限: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4安全环保要求
(1)特种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投标人必须配备安全视频监控,监控录像应在项目完成后保存至少5年;
(2)安全环保措施费用应当单列,专款专用。
1.1.5验收标准与验收方式
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油泥砂无害化处置后符合国家对危险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危险废物排放标准。
验收方式:油泥砂无害化处置完毕后,按批次由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办理验收手续,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测,分批验收。
1.1.6投标报价与结算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该项目的投标报价,投标单价、投标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限价500元/吨(含税),总价1281.5万元(含税)。
结算方式:以经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和最终定额为依据。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持有新疆自治区环保厅或兵团环保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在年审有效期内,被许可处置的废物类别代码中含HW08【071-001-08】,许可年危险废物处置量在4万吨以上。
(4)处置单位的处置场所距离公司油区(采油管理二区除外)不得超过100公里。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4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及其相关的所有费用、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2月日至2018年12月日,8时~11时,下午14时~17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日期:2018-12-19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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