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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2019-2020年智能客服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2019-2020年智能客服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7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⑴服务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内;
⑵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⑶项目规模:35.7万元(不含税);
⑷招标范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准备通过租赁的方式,租赁一套能够满足20个座席并发工作的智能客服机器人外呼平台及相关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
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拟选取1个中标人负责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智能客服机器人租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2019-2020年智能客服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2019-2020年智能客服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同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屏打印件;
2)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复印件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2017年(如为新注册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提供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经验(智能客服机器人项目),累计合同(或订单)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或成功客户经验数量不少于15个(以签订的合同数量作为评审依据)。
注:
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3.4信誉要求: 提供《信誉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3.5廉洁诚信: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3.6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3.7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只接受原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到 2018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1.招标条件
本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2019-2020年智能客服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7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⑴服务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内;
⑵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⑶项目规模:35.7万元(不含税);
⑷招标范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准备通过租赁的方式,租赁一套能够满足20个座席并发工作的智能客服机器人外呼平台及相关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
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拟选取1个中标人负责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智能客服机器人租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2019-2020年智能客服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2019-2020年智能客服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同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屏打印件;
2)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复印件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2017年(如为新注册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提供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经验(智能客服机器人项目),累计合同(或订单)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或成功客户经验数量不少于15个(以签订的合同数量作为评审依据)。
注:
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3.4信誉要求: 提供《信誉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3.5廉洁诚信: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3.6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3.7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只接受原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到 2018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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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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