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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8年云化Wi-Fi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81113_-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8年云化Wi-Fi项目、项目编号:ZBSQ20180904105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采购范围
1.1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2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8年云化Wi-Fi项目。
1.3采购范围:
云化AC软件一套(至少授权支持128个AP同时使用)、智能管理平台一套(至少授权支持128个AP同时监管,至少授权支持2000个用户终端同时接入云化Wi-Fi,至少授权支持25台数通设备纳入管理)。
1.4标包划分及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名。
1.5项目性质:软件授权。
1.6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12.46万元(含增值税)。
注:参选人参选报价(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云化Wi-Fi项目的全部软件安装、调测工作;完成与云化Wi-Fi项目相关的第三方系统全部对接及测试工作;确保云化Wi-Fi项目具备全部业务上线运行能力。。
1.8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最低为24个月,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至少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2(1)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CMMI3级或以上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参选人必须通过国际TL9000电信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证明文件;
2.3(1)参选人须提供2016和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参选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但未同时提供母公司报表的视为未提供,其参选将被否决。
备注:若公司成立不足两年,仅须提供最近1年的。
(2)参选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参选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2.4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从本项目参选截止日向前推算)签署的同类项目(WIFI控制类)的业绩合同,累计份数不少于1份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须含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5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6参选人近3年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参选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处于破产状态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6)财产被重组、查封、扣押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8)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投标产品(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比选文件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6日,每日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81113_-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8年云化Wi-Fi项目、项目编号:ZBSQ20180904105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采购范围
1.1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2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8年云化Wi-Fi项目。
1.3采购范围:
云化AC软件一套(至少授权支持128个AP同时使用)、智能管理平台一套(至少授权支持128个AP同时监管,至少授权支持2000个用户终端同时接入云化Wi-Fi,至少授权支持25台数通设备纳入管理)。
1.4标包划分及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名。
1.5项目性质:软件授权。
1.6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12.46万元(含增值税)。
注:参选人参选报价(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云化Wi-Fi项目的全部软件安装、调测工作;完成与云化Wi-Fi项目相关的第三方系统全部对接及测试工作;确保云化Wi-Fi项目具备全部业务上线运行能力。。
1.8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最低为24个月,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至少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2(1)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CMMI3级或以上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参选人必须通过国际TL9000电信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证明文件;
2.3(1)参选人须提供2016和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参选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但未同时提供母公司报表的视为未提供,其参选将被否决。
备注:若公司成立不足两年,仅须提供最近1年的。
(2)参选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参选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2.4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从本项目参选截止日向前推算)签署的同类项目(WIFI控制类)的业绩合同,累计份数不少于1份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须含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5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6参选人近3年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参选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处于破产状态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6)财产被重组、查封、扣押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8)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投标产品(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比选文件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6日,每日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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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邮箱:kefu@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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