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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陕西省人民医院防火卷帘门系统维修、公寓楼、负二号楼等楼宇加装感烟探测器等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陕西省人民医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人民医院防火卷帘门系统维修、公寓楼、负二号楼等楼宇加装感烟探测器等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防火卷帘门系统维修、公寓楼、负二号楼等楼宇加装感烟探测器等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18-CS-2059/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请登录)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陕西省人民医院防火卷帘门系统维修、公寓楼、负二号楼等楼宇加装感烟探测器等消防器材采购项
项目用途:自营
项目性质:自筹
采购预算:11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010)63963855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磋商文件中。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5、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0月5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受陕西省人民医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人民医院防火卷帘门系统维修、公寓楼、负二号楼等楼宇加装感烟探测器等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防火卷帘门系统维修、公寓楼、负二号楼等楼宇加装感烟探测器等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18-CS-2059/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请登录)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陕西省人民医院防火卷帘门系统维修、公寓楼、负二号楼等楼宇加装感烟探测器等消防器材采购项
项目用途:自营
项目性质:自筹
采购预算:11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010)63963855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磋商文件中。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5、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0月5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