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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18年洛阳地区单位钢材”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18年洛阳地区单位钢材”项目采购(ZTWZ1810010)
(二)项目内容: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供货周期
供货周期:接收到采购订单后 5 个工作日内送达。
2.产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2.1产品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或自产品上道使用之日起或其他)不少于 6 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并赔偿我方损失。
2.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照路局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在产品质保期内,属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2.2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自使用之日起12个月
3.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家(合格证)的技术参数
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4.其他要求
1.技术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家(合格证)的技术参数
2.合同执行期内,招标方随时随机对供应商所供物资进行抽样送检,送检机构为第三方认证机构,年度抽样送检次数不超过2次,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2.技术要求
1.与招标产品有关的国标、行业标准及文件。
2.相关图纸。
3.结合现场使用提出的具体要求。
4.产品质量执行国家标准。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能力的代理商、经销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资质证明文件: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家授权书。
所供产品应为原铁道部认可的钢材生产厂家品牌。生产厂家、经销商及被代理的生产厂商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路局通报期内。
3.检验(检测)报告。
投标人具有该产品近三年良好的生产和供应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或其他可被查证的业绩证明文件)。
4.信用相关证明或承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8日,每天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18年洛阳地区单位钢材”项目采购(ZTWZ1810010)
(二)项目内容: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供货周期
供货周期:接收到采购订单后 5 个工作日内送达。
2.产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2.1产品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或自产品上道使用之日起或其他)不少于 6 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并赔偿我方损失。
2.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照路局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在产品质保期内,属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2.2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自使用之日起12个月
3.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家(合格证)的技术参数
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4.其他要求
1.技术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家(合格证)的技术参数
2.合同执行期内,招标方随时随机对供应商所供物资进行抽样送检,送检机构为第三方认证机构,年度抽样送检次数不超过2次,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2.技术要求
1.与招标产品有关的国标、行业标准及文件。
2.相关图纸。
3.结合现场使用提出的具体要求。
4.产品质量执行国家标准。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能力的代理商、经销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资质证明文件: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家授权书。
所供产品应为原铁道部认可的钢材生产厂家品牌。生产厂家、经销商及被代理的生产厂商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路局通报期内。
3.检验(检测)报告。
投标人具有该产品近三年良好的生产和供应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或其他可被查证的业绩证明文件)。
4.信用相关证明或承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8日,每天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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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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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43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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