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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气举配套工具国产化应用和现场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3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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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气举配套工具国产化应用和现场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M18-k103-2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技术服务:
开发气举配套工具国产化应用及现场技术服务,主要提供成熟配套的气举完井工具及气举排液工具,提供气举工具现场技术服务,配合完成气举设计等。
主要工作量:
1、提供成熟配套的气举完井工具及气举排液工具,提供气举工具现场技术服务,配合完成气举设计;2、自行配套调试车间,提供气举工具调试、试压并送至井场;3、气举完井及排液工具入井前检查,入井工具排液技术指导;4、提供气举井工况调试、工况分析及作业区相关人员技术培训;5、提供气举井故障处理技术服务,编制气举井月报;6、自行配套气举投捞车、防喷装置及投捞工具,提供气举井气举投捞技术服务及气举井复杂井钢丝作业技术服务;7、提供成熟配套的井下节流器,自行编制节流器投捞设计,提供节流器现场调试及节流器现场投捞技术服务;8、工具储备,供应及时(须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井),保证使用;提供气举工具入井前的探伤及质量保证,建立气举井档案及气举工具使用、回收记录。
(二)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三)合同签订方式
合同采取“1+1+1”签订方式,分为三个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第二阶段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第三阶段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阶段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
(1)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需求;
(2)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3)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
(4)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
(5)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10)63963855
●资质条件: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具有或涵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内容,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评标委员会如果查询不到的,将认定其提供的证书无效。
●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井深3000米及以上的油气井中,具有使用气举完井工具并达到完井目的技术服务至少10井次和气举投捞现场技术服务至少10阀次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加盖甲方公章的业绩证明(明确井号、井深及是否达到完井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在评标现场可查询验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在岗的主要岗位人员不少于7人:
    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3年及以上气举技术管理及气举工具技术服务经验,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施工作业人员4人及以上:具有3年及以上气举工具技术服务经验,且全部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施工作业人员清单、人员简历、证件扫描件,投标人为以上人员2015.9-2018.8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2018年度健康体检证明(指满足岗位健康要求的体检证明)。
●设备要求:
(1)投标人需自备气举投捞车不少于一台,气举投捞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设备:防喷装置一套(70Mpa及以上)、投捞工具串;(2)投标人需具有气举调试车间;(3)投标人需具有工具库房。
提供资料形式:(1)提供设备资产清单(需明确包含防喷装置、投捞工具串)、铭牌出厂照片(需包含生产厂家、设备型号、设备参数、制造日期等信息)、设备照片;(2)提供车间和库房的照片.
●企业信誉:投标截止当日:(1)投标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4)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QHSE要求:(1)投标人应建立该实施项目且满足塔里木油田安全要求的QHSE(HSE)体系。(2)具有QHSE(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承诺遵守塔里木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以下两项必须同时提供:
(1)投标文件提供QHSE(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允许参与投标。
(3)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允许参与投标。
(4)如该项目油田公司组织开展了安全审核定级,并且对投标人进行了安全审核定级,审核定级结果为C级以下(不包括C级)的投标人不允许参与投标。
●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见编号为TLM18-k103-208的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 2018-10-23 19:00:00 至 2018-10-28 19:00: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日期:2018-10-23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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