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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青海区域车辅产品委托加工业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XY-ZB-2018-FW1010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青海区域车辅产品委托加工业务。
1.2项目概况:根据关于《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青海区域车辅产品委托加工业务》的批复,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为提升青海区域车辅产品市场保障能力,属地化生产、属地化供应,对青海区域车辅产品采用委托加工方式保供。
1.3服务内容包括:原材料采购、进厂接卸、储存、检验,以及产品调合、包装、检验,成品仓储、产品出库装车、配送到指定地点(含接卸、上架)。还需配合委托单位做好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统计盘点、质量售后服务以及生产信息系统录入等基础性工作。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此委托加工项目进行招标。此项目为按总价评标,按中标单价结算。
1.4委托加工品种和数量及产品流向:
委托加工品种、规格和数量见表1,
表1:委托加工品种、数量、规格、投标限价
备注:1、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加工品种、数量及包装规格可能变化,具体在合同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
2、吨箱代工单位提供,在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可重复使用。
3、玻璃水外包装为纸箱,若改为热塑膜,合同签订时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减去130元/吨。
产品流向:青海、西藏。
1.5委托加工方式:招标人提供产品标签及专用添加剂(针对玻璃水、冷却液),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被委托方提供其他所有生产原辅材料,并负责产品的调合、灌装、检验、运输至指定地点(含接卸,上架)。
1.6服务期:招标有效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
1.7服务质量:符合招标人具体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
1.8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的相关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投标限价:见上表
1.11其他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010)63963855
2.1资质要求须具备:
2.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1.2注册资金:450万元(含)以上;
2.1.3危化品资格:具有玻璃水危险化学品使用(或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安监局出具的玻璃水生产不需要办理危化品使用(或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
2.1.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评、环评、消防验收报告(备案)。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15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2017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请提供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加盖公章的2015年至2017年单位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
2.3设备设施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基产品生产所需净化水系统、调合系统、灌装系统。现场批次检验设备不列入投标必备要求,由投标人提供按期配备检验设备的承诺书。
2.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公共媒体出现质量安全环保方面负面报道及政府监管部门处罚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2.5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报名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项目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2日*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YXY-ZB-2018-FW1010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青海区域车辅产品委托加工业务。
1.2项目概况:根据关于《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青海区域车辅产品委托加工业务》的批复,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为提升青海区域车辅产品市场保障能力,属地化生产、属地化供应,对青海区域车辅产品采用委托加工方式保供。
1.3服务内容包括:原材料采购、进厂接卸、储存、检验,以及产品调合、包装、检验,成品仓储、产品出库装车、配送到指定地点(含接卸、上架)。还需配合委托单位做好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统计盘点、质量售后服务以及生产信息系统录入等基础性工作。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此委托加工项目进行招标。此项目为按总价评标,按中标单价结算。
1.4委托加工品种和数量及产品流向:
委托加工品种、规格和数量见表1,
表1:委托加工品种、数量、规格、投标限价
产品名称 |
规格(KG/桶) |
年度预估(吨) |
投标限价 (元/吨) |
合计 |
3200 |
- |
|
尿素水 |
10 |
400 |
2486 |
尿素水 |
1000 |
1600 |
1500 |
玻璃水-10℃高效型 |
1.75 |
230 |
2375 |
玻璃水-40℃全能型 |
1.68 |
170 |
2942 |
-30℃重负荷冷却液 |
4 |
65 |
5486 |
-30℃重负荷冷却液 |
9.5 |
623 |
5314 |
-30℃重负荷冷却液 |
18 |
112 |
5225 |
2、吨箱代工单位提供,在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可重复使用。
3、玻璃水外包装为纸箱,若改为热塑膜,合同签订时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减去130元/吨。
产品流向:青海、西藏。
1.5委托加工方式:招标人提供产品标签及专用添加剂(针对玻璃水、冷却液),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被委托方提供其他所有生产原辅材料,并负责产品的调合、灌装、检验、运输至指定地点(含接卸,上架)。
1.6服务期:招标有效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
1.7服务质量:符合招标人具体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
1.8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的相关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投标限价:见上表
1.11其他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010)63963855
2.1资质要求须具备:
2.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1.2注册资金:450万元(含)以上;
2.1.3危化品资格:具有玻璃水危险化学品使用(或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安监局出具的玻璃水生产不需要办理危化品使用(或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
2.1.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评、环评、消防验收报告(备案)。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15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2017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请提供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加盖公章的2015年至2017年单位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
2.3设备设施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基产品生产所需净化水系统、调合系统、灌装系统。现场批次检验设备不列入投标必备要求,由投标人提供按期配备检验设备的承诺书。
2.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公共媒体出现质量安全环保方面负面报道及政府监管部门处罚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2.5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报名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项目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2日*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3963855
邮箱:wanglin@dlzb.com
QQ:1434584362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3963855
邮箱:wangl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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