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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河南移动智慧营业厅智能联播系统一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移动智慧营业厅智能联播系统一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AYD20180003359,招标编号:TC18917S6),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智能联播系统应用软件1套、多媒体播控终端254台、LED屏控制卡88套、集成服务1套。
1.2招标内容
1.2.1预估采购规模:不含税273万元。
1.2.2采购满足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1.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可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如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其他货币,以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2.3投标人须具备CMMI5资质,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2.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含)以来签订的1个或以上智能联播系统相关建设项目案例(以签章日期为准),单个合同金额须大于100万元(含),合同中需包含“智能联播、宣传联播、多媒体联播、视频联播”关键词至少一项,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项目名称、合同生效条款页、服务内容等,案例未包含关键词或签章日期未写明及不清晰的不予认可)。
2.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河南设立本地化服务团队,并满足本项目要求。
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集中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09日09时00分至2018年10月15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移动智慧营业厅智能联播系统一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AYD20180003359,招标编号:TC18917S6),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智能联播系统应用软件1套、多媒体播控终端254台、LED屏控制卡88套、集成服务1套。
1.2招标内容
1.2.1预估采购规模:不含税273万元。
1.2.2采购满足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1.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类别 |
税率 |
金额(万元) |
应用软件 |
6% |
120 |
集成服务 |
6% |
59 |
硬件设备 |
16% |
94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包1 |
其他应用软件 |
套 |
1.00 |
包1 |
企业客户接入设备 |
批 |
1.00 |
包1 |
视频类业务系统 |
套 |
1.00 |
2.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可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如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其他货币,以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2.3投标人须具备CMMI5资质,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2.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含)以来签订的1个或以上智能联播系统相关建设项目案例(以签章日期为准),单个合同金额须大于100万元(含),合同中需包含“智能联播、宣传联播、多媒体联播、视频联播”关键词至少一项,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项目名称、合同生效条款页、服务内容等,案例未包含关键词或签章日期未写明及不清晰的不予认可)。
2.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河南设立本地化服务团队,并满足本项目要求。
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集中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09日09时00分至2018年10月15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3963855
邮箱:wanglin@dlzb.com
QQ:143458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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