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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26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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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东丰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ZJGJ-DF-HWZB-20180903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东丰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0237号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东丰县财政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东丰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台式计算机5台、彩色打印机3台,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2.3投资金额:33.2万元;
2.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5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丽
手机:1355201104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182
邮箱:mali@dlzb.com
QQ:3685040807

 

日期:2018-09-26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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