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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事业部福州盖山至东台电力缆化工程膨润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0906_110417673
招标人:水电十四局华南事业部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06-1804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盖山至东台电力缆化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膨润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盖山~东台220kV电缆线路(盖山站~三江路段)敷设采用城市电缆隧道形式,总长度约6915m。盖山站至刀石山路站前井上下层5.5m宽×5.5m高电缆隧道长度115m;刀石山路站前井至福峡路电缆段内径φ5.5m盾构隧道总长度约380m;沿福峡路西南侧绿化带,自刀石山路至永南路电缆段,内径φ5.5m盾构隧道总长度约2700m;斜穿永南路内径φ3.0m顶管1根,线路长度250m;沿福峡路西南侧绿化带,自永南路至三江路电缆段,内径3.0m盾构隧道总长度3050m;斜穿三江路内径3.0m盾构隧道1根,线路长度420m。沿线布置站前井及11座工作井,共12座井。
2、招标范围: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预计2018年10月至2021年5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盖山至东台电力缆化工程项目经理部,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5、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生产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膨润土(钠基)各项技术指标,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体系证明文件。
3.1.1.1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3.1.1.2 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规范;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3.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
3.1.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至少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如有)。
3.1.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3.1.5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6 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请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8日下午17时前(北京时间)购买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0906_110417673
招标人:水电十四局华南事业部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06-1804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盖山至东台电力缆化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膨润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盖山~东台220kV电缆线路(盖山站~三江路段)敷设采用城市电缆隧道形式,总长度约6915m。盖山站至刀石山路站前井上下层5.5m宽×5.5m高电缆隧道长度115m;刀石山路站前井至福峡路电缆段内径φ5.5m盾构隧道总长度约380m;沿福峡路西南侧绿化带,自刀石山路至永南路电缆段,内径φ5.5m盾构隧道总长度约2700m;斜穿永南路内径φ3.0m顶管1根,线路长度250m;沿福峡路西南侧绿化带,自永南路至三江路电缆段,内径3.0m盾构隧道总长度3050m;斜穿三江路内径3.0m盾构隧道1根,线路长度420m。沿线布置站前井及11座工作井,共12座井。
2、招标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膨润土 |
纳基 (袋装) |
2760吨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盖山至东台电力缆化工程项目经理部,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
3、交货时间:预计2018年10月至2021年5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盖山至东台电力缆化工程项目经理部,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5、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生产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膨润土(钠基)各项技术指标,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体系证明文件。
3.1.1.1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3.1.1.2 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规范;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3.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
3.1.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至少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如有)。
3.1.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3.1.5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6 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请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8日下午17时前(北京时间)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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