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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电动葫芦CD10tH9m容量:14.6KW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803_110379766
*对鞍钢股份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委托的电动葫芦CD 10t H9m 容量:14.6KW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808030622
2.项目名称:电动葫芦CD 10t H9m 容量:14.6KW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明细表
3.2项目要求:
3.2.1、招标技术要求详见《起重机设备招标明细》及技术协议要求。
3.2.2、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天。
3.2.3、本标件付款方式为:设备交齐并验收合格取得全额增值税发票挂帐支付货款。
3.2.4、本次采购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由专车送到招标方指定的使用现场。
3.2.5、本次采购评标方式为最低价评标法,标底价格作为评定标的参考,本次采购不需要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3.2.6、投标必须投满标,报价明细要达到该标包明细的100%,否则视为废标。
3.2.7、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
3.2.8、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转包。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3.2.9、本标件设备备件要求质保期为调试完成后12个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1.1资格、资金状况要求: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4.1.2投标方企业类型:有相关特种产品制造许可证书的生产型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4.1.3认证体系要求:
1)、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2)、投标方需具备特种产品制造生产许可证。
4.1.4供货业绩要求:要求投标方需有在鞍钢、宝钢等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的近三年同类产品业绩。
4.1.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6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股份公司指定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4.1.7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提供投标方(公司)概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4.2.2提供所需的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及有关特种产品制造许可证书等,允许承制的品种和范围覆盖本次采购的产品。
4.2.3投标方提供符合供货业绩要求的产品销售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4.2.4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4.2.5提供投标产品对应产品样本及说明书。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中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本次报名*,于2018年8月3日8点至2018年8月10日8点30分,将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应资质上传附件(将资质拍照后上传或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803_110379766
*对鞍钢股份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委托的电动葫芦CD 10t H9m 容量:14.6KW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808030622
2.项目名称:电动葫芦CD 10t H9m 容量:14.6KW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明细表
3.2项目要求:
3.2.1、招标技术要求详见《起重机设备招标明细》及技术协议要求。
3.2.2、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天。
3.2.3、本标件付款方式为:设备交齐并验收合格取得全额增值税发票挂帐支付货款。
3.2.4、本次采购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由专车送到招标方指定的使用现场。
3.2.5、本次采购评标方式为最低价评标法,标底价格作为评定标的参考,本次采购不需要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3.2.6、投标必须投满标,报价明细要达到该标包明细的100%,否则视为废标。
3.2.7、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
3.2.8、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转包。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3.2.9、本标件设备备件要求质保期为调试完成后12个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1.1资格、资金状况要求: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4.1.2投标方企业类型:有相关特种产品制造许可证书的生产型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4.1.3认证体系要求:
1)、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2)、投标方需具备特种产品制造生产许可证。
4.1.4供货业绩要求:要求投标方需有在鞍钢、宝钢等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的近三年同类产品业绩。
4.1.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6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股份公司指定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4.1.7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提供投标方(公司)概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4.2.2提供所需的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及有关特种产品制造许可证书等,允许承制的品种和范围覆盖本次采购的产品。
4.2.3投标方提供符合供货业绩要求的产品销售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4.2.4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4.2.5提供投标产品对应产品样本及说明书。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中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本次报名*,于2018年8月3日8点至2018年8月10日8点30分,将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应资质上传附件(将资质拍照后上传或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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