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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莆田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运营管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803_101085384
投资金额:21万元
*受莆田市民政局委托,对莆田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运营管理采购(重新招标) 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闽莆建融【F-2018】采招016/1号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运营管理采购(重新招标)
三、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资格标准: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专职人员不少于5名。项目负责人(专职)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相关专业)学历或持有社会工作职称水平证书,项目组其他专职人员须有相关工作经验。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和投标代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8)在民政部门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
1)报名(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8年 8 月 3 日起至2018年 8 月 23 日止,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803_101085384
投资金额:21万元
*受莆田市民政局委托,对莆田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运营管理采购(重新招标) 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闽莆建融【F-2018】采招016/1号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运营管理采购(重新招标)
三、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招标内容及 要求 |
备注 |
1 |
莆田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运营管理采购(重新招标) |
1项 |
210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期:1年 |
五、资格标准: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专职人员不少于5名。项目负责人(专职)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相关专业)学历或持有社会工作职称水平证书,项目组其他专职人员须有相关工作经验。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和投标代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8)在民政部门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
1)报名(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8年 8 月 3 日起至2018年 8 月 23 日止,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时(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丽
手机:1355201104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182
邮箱:mali@dlzb.com
QQ:36850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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