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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井下智能加药装置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25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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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井下智能加药装置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18-XA308-WZ2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井下智能加药装置一批采购二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带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标包/段。货物预计采购金额26万元,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产品货源渠道正规、无残次品,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3 交货地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送货期:接甲方通知后30日历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告;
3.3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同类的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4 承诺能严格按照需求计划所要求的型号规格组织供货,能够满足使用需求(详见报价明细表);
3.5 投标人承诺所投物资需与原设备兼容匹配(承诺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7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7月25日至2017 年7月31日,每日08 时至11 时,下午 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邮箱:kefu@dlzb.com

 

日期:2018-07-25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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