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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结构调整优化项目用粉尘收集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SH-WZ-GKZB2018-05-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优化项目连续重整装置粉尘收集器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号71-17A010.02)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厂区内。
项目概算:148万元。
总价最高限价:148万元。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龙凤库或需方现场。
交货期:2018年10月30日。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6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30%,如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在6个月内没有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视为设备已安装合格,余款过质保期后付清。质保期为设备到货后18个月或设备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根据大庆石化公司账务规定,财务付款额在50万元以上付70%承兑汇票)。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
项目负责人:王德彦;联系方式:0459-6708510;
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
项目负责人:梁萌;联系方式:0459-6914142;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武越;联系方式:0459-6743890。
2.2招标范围: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待生催化剂粉尘收集器(0208-M-302) 见技术附件 套 1
2 再生催化剂粉尘收集器(0208-M-303) 见技术附件 套 1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待生催化剂粉尘收集器(0208-M-302)、再生催化剂粉尘收集器(0208-M-303)(橇装成套设备)技术询价书》、《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优化项目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粉尘收集器技术要求》。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待生催化剂粉尘收集器(0208-M-302)、再生催化剂粉尘收集器(0208-M-303)(橇装成套设备)技术询价书》、《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优化项目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粉尘收集器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生产商或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营业执照,评标时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为准。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上述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rjwcx/web/cert/index.do)查询为准。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连续重整装置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3份。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①商务合同影印件及其技术附件影印件。②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使用单位证明材料,以便核实。
3.4投标人无知识产权纠纷,无正在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不良业绩,提供书面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18-07-19 14:00:00至2018-07-24 23:59:59(北京时间)。
招标编号:DQSH-WZ-GKZB2018-05-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优化项目连续重整装置粉尘收集器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号71-17A010.02)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厂区内。
项目概算:148万元。
总价最高限价:148万元。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龙凤库或需方现场。
交货期:2018年10月30日。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6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30%,如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在6个月内没有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视为设备已安装合格,余款过质保期后付清。质保期为设备到货后18个月或设备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根据大庆石化公司账务规定,财务付款额在50万元以上付70%承兑汇票)。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
项目负责人:王德彦;联系方式:0459-6708510;
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
项目负责人:梁萌;联系方式:0459-6914142;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武越;联系方式:0459-6743890。
2.2招标范围: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待生催化剂粉尘收集器(0208-M-302) 见技术附件 套 1
2 再生催化剂粉尘收集器(0208-M-303) 见技术附件 套 1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待生催化剂粉尘收集器(0208-M-302)、再生催化剂粉尘收集器(0208-M-303)(橇装成套设备)技术询价书》、《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优化项目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粉尘收集器技术要求》。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待生催化剂粉尘收集器(0208-M-302)、再生催化剂粉尘收集器(0208-M-303)(橇装成套设备)技术询价书》、《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优化项目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粉尘收集器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生产商或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营业执照,评标时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为准。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上述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rjwcx/web/cert/index.do)查询为准。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连续重整装置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3份。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①商务合同影印件及其技术附件影印件。②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使用单位证明材料,以便核实。
3.4投标人无知识产权纠纷,无正在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不良业绩,提供书面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18-07-19 14:00:00至2018-07-24 23:59: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