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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消防站消防服务项目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9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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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消防站消防服务项目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M18-k303-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中消防站消防服务项目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服务业务):负责塔里木油田消防支队塔中消防站及塔三联执勤点辖区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现场监护、战备执勤、社会救助、消防监督、消防宣教、维稳安保等工作。
2.2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技术性能或技术经济指标):
2.2.1在甲方监督指导下,乙方负责组织开展塔中消防站及塔三联执勤点辖区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现场监护、战备执勤、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教等工作。
2.2.2负责甲方塔中消防站及塔三联执勤点的日常管理、训练工作。
2.2.3负责编制修订装备器材操作规程、(灭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风险防范手册、六熟悉手册、交通道路及水源手册,并报甲方批准执行。
2.2.4建立健全QHSE管理机构和QHSE管理体系,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管理规定,根据甲方要求,持续改进QHSE管理,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工作。
2.2.5负责消防车辆、消防装备和器材的日常运行操作、例保、例检。
2.2.6负责提供满足消防服务资质要求的合格的岗位人员,负责按岗位要求组织实施内部培训(每年战训及防火业务各两批,每批5人,为期10天)和外部培训(每年2人,每次为期一个月),提升岗位的综合能力;根据甲方需要组织开展和参加消防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2.2.7根据甲方要求组织开展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
2.2.8根据甲方消防工作需要,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技术咨询服务。
2.2.9根据甲方要求,每年组织开展防火及战训业务技术研讨各不少于1次。
2.2.10共同做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安保等工作。
2.3服务起止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1投标人应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2具有满足项目并落实的人员配备:
(1)配备48名消防站消防执勤人员,其中驾驶员至少10名;
(2)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至少1名(提供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3)具有消防战训、消防装备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人员至少6名;
(4)具有消防监督、石油安全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人员至少3名。
(1、3、4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被服务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提供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驾驶员需提供B照及以上的驾照复印件;
3.2.3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有类似项目服务工作经验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及以上(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现场监护、消防监督、消防宣教)每年提供至少一份业绩合同(或单项合同覆盖三年也可)。业绩评审依据:
(1)如果提供的是塔里木油田公司的业绩,投标人仅需提供以下三个资料之一:
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②相关业绩工程的结算文件复印件.
③合同相对业主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
(2)如果提供的是其他单位的业绩,需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业绩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明确能够在评标现场验证合同真实性的途径或方法,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①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验证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系统、ERP系统、结算系统、物资采购系统相关截图;
③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④能够证明投标业绩真实性的合同相对方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其身份的材料或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有效证明;
⑤其他能够在评标现场公开查询到所提供业绩的国家相关网站地址或公共资源系统的网址或截图
3.2.4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①标人必须经营正常,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不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3.2.5 QHSE资质:1)具有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管理规定;3)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承担该招标项目的基本安全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依据中石油相关规定,证明材料为以下列明事项之一:
①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针对招标项目该项业务的准入证复印件;
②有效的集团公司颁发的在塔里木油田施工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有效的塔里木油田公司颁发的针对招标项目该项业务的准入证复印件;
④招标人安全专业部门出具的认定或确认“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安全能力及水平”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都没有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的为准,如果评标现场没有查询到,此项的有效性将不予认定,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6财务资信:无资不抵债,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国家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或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招标项目:(1)基地轮南牙哈消防站消防服务项目承包;(2)塔中消防站消防服务项目承包两个项目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2018-7-18 20:30:00至2018-7-23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日期:2018-07-19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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