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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8年第四批施工招标采购项目(特高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18-GC-ZB004-SG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8年第四批施工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单位(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2)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3)联合体投标:本批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365天*3)。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一)特高压项目施工
包1: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认证的送变电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调试资质或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一级承试;具备1000kV变电工程特殊交接试验的业绩或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2个及以上500kV变电工程特殊交接试验的业绩;试验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包2: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认证的送变电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调试资质或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一级承试;具备1000kV变电工程特殊交接试验或特殊交接试验监督的业绩;试验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说明:本批次招标所有标包业绩须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其它的不予认可。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以及招标公告专用资格部分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每日8:30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D18-GC-ZB004-SG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8年第四批施工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分标编号 |
服务项目名称(分标名称) |
SD18-GC-ZB004-SG-TGY |
特高压项目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单位(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2)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3)联合体投标:本批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365天*3)。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一)特高压项目施工
包1: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认证的送变电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调试资质或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一级承试;具备1000kV变电工程特殊交接试验的业绩或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2个及以上500kV变电工程特殊交接试验的业绩;试验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包2: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认证的送变电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调试资质或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一级承试;具备1000kV变电工程特殊交接试验或特殊交接试验监督的业绩;试验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说明:本批次招标所有标包业绩须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其它的不予认可。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以及招标公告专用资格部分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每日8:30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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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43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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