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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地上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2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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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集安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地上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DJJA2018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集安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地上物拆除工程已由吉建函〔2018〕420号和集政函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集安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地上物拆除工程
内容:集安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地上物拆除工程,面积约79477.16㎡。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站西-C-S地块:东至万源城C区,西至万源城B2、B3号楼,南至规划云水路,北至光荣路;
站前-E地块:东至电厂小区,西至星宇花园小区,南至规划光荣路,北至鸭江路;
站前-D-02地块:东至田地,西至第七中学,南至田地,北至规划云水路;
站前-D-03地块:东至韵水郁都小区,西至规划粮丰街,南至沿江路,北至规划云水路;
站前-D-04地块:东至规划站前街,西至站西街,南至规划云水路,北至供热公司。
2.3工期要求:2018年7月14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且房屋在分批移交后36日历天内完成拆除。
2.4工程报价:各投标人结合拆除现场实际情况报价,报价按房屋建筑面积分平米单价和总价,拆除旧料归中标人;
2.5质量要求:拆除至室外地坪标高并达到场地平整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有类似规模三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拆迁、拆除房屋方法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资质或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并在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经验。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2016)9号文执行。
3.10投标单位需具有法院开据的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丽
手机:1355201104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182
邮箱:mali@dlzb.com
QQ:3685040807

 

日期:2018-06-22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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