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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铁路甲供物资(语音记录仪、调车灯显数字区长台)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13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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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哈罗铁路甲供物资(语音记录仪、调车灯显数字区长台)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按照《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18年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更新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乌铁计函〔2018〕127号)要求,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哈罗铁路甲供物资(语音记录仪、调车灯显数字区长台)一次招标未成功,现进行二次招标。
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备注
03
语音记录仪
乌鲁木齐通信段哈密通信车间
2018年6月30日前
含运输、装卸、安装及调试
语音记录仪
相当于HY940B-N4型

10
04
调车灯显数字区长台
哈密车务段
2018年6月30日前
含运输、装卸、安装及调试
调车灯显数字区长台
相当于ZTD-DQ型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包件投标人须具备资格:
03包语音记录仪、04包调车灯显数字区长台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2.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对供货的要求。
3.2.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2.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内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
3.2.6履约信用要求: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03包语音记录仪、04包调车灯显数字区长台2个包件投标物资须与既有设备接口匹配兼容,能够与既有设备互联互通。
2、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9日,每日09时00分至13时00时,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0867
邮箱:kangzhen@dlzb.com
QQ:3770324227

 

日期:2018-06-13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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