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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事业部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检修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5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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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天然气事业部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检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M18-k306-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事业部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检修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简介
天然气事业部所辖作业区采用了先进的自控设备及控制系统,为了保证自控设备及控制系统的可靠、安全运行,优选能力强、信誉好的队伍承担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检修总承包。
2、招标范围:
英买、迪那作业区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及检修总承包;三个作业区(英买、迪那、牙哈)加热炉装置巡检、运行及维护;新建单井无线通信电测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50口/年。(1)英买作业区:SCADA系统、DCS系统、RTU系统、FSC系统、无线集群系统、站内外现场自动化仪器仪表、站内外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等运维。59台加热炉装置巡检、运行及维护。新建单井无线通信电测技术服务。(2)迪那作业区:SCADA系统、DCS系统、RTU系统、SM系统、无线集群系统、站内外现场自动化仪器仪表、站内外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等运维。迪北区块1台加热炉装置巡检、运行及维护。新建单井无线通信电测技术服务。(3)牙哈作业区:6台加热炉装置巡检、运行及维护。新建单井无线通信电测技术服务。本项目以3年工作量为招标标的。合同采取“1+1+1”签订方式,分为三个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第二阶段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第三阶段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阶段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需求;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内容、工作量、市场情况等因素的变化,与中标人协商确定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价格。特别提醒:具体范围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至少具备资质要求: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需提供资质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技术装备及人员配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企业资质等级相应的、且与该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同时*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截图或者现场查询)。企业信誉:
开标当日:1.投标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清晰的两个截图(现场网上查询上述信息符合要求)。2.投标人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3.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需出具有效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②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须出示无以上两项无事故声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果有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③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QHSE资质:投标人应建立有效的QHSE(HSE)体系,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QHSE规章制度和QHSE操作规程,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承诺遵守塔里木QHSE相关规定,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承担该招标项目的基本安全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依据中石油相关规定,证明材料为以下列明事项之一:
①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针对招标项目该项业务的准入证复印件;
②有效的集团公司颁发的在塔里木油田施工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有效的塔里木油田公司颁发的针对招标项目该项业务的准入证复印件;
④招标人安全专业部门出具的认定或确认“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安全能力及水平”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都没有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的为准,如果评标现场没有查询到,此项的有效性将不予认定,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国家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或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2018-5-26 10:00:00至2018-6-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日期:2018-05-25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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