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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四电房屋CGSD标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4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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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四电房屋CGSD标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W2018-26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524_10078027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昌赣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源: 其它  
1. 采购条件
1.1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昌赣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依据《关于昌赣铁路客运专线四电房建工程物资申请计划批复》(电建物【2018】第24号)意见实施的第一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流标,现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1.2组织形式
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www.eeb.cn)自行组织实施开、评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四电房屋CGSD标工程分布于江西省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沿线,共计243各单体工程,建筑面积总计3077平米。按照房屋使用用途分类,有通信房屋168处,其中通信基站110处,直放站58处;信号房屋37处,其中信号楼10处、线路所4处、中继站23处;电力房屋8处;电化房屋30处。工程建设单位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因站前工程标段划分较多,本工程监理单位有十二家之多,分别是是:武汉铁道昌赣客专CGJL-1标监理项目部、河南长城昌赣客专CGJL-2标监理项目部、中铁诚业昌赣客专CGJL-3标监理项目部、四川铁科昌赣客专CGJL-4标监理项目部、西安铁一院昌赣客专CGJL-5标监理项目部、北京铁诚昌赣客专CGJL-6标监理项目部、铁四院(湖北)昌赣客专CGJL-7标监理项目部、铁科院(北京)昌赣客专CGJL-8标监理项目部、华铁工程昌赣客专CGJL-9标监理项目部、甘肃铁科昌赣客专CGJL-10标监理项目部、铁二院(成都)昌赣客专CGJL-11标监理项目部、南昌华路昌赣客专CGJL-12标监理项目部。有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昌赣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工程管理目标为创建集团公司“安全文明工地”。
2.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四电房屋CGSD标工程用预拌混凝土、烧结普通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石,依据物资类别、使用地点不同,共划分七个包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 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道路运输许可证,且证书有效。
3.1.3生产能力要求:不低于二套120生产机组,日生产预拌混凝土能力不低于1500立方,具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运输服务能力,到施工地点运距在45公里以内。
3.1.4 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近二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组织机构健全,拥有先进的生产调度管理系统,已实现生产管理信息化,具有专业的试验室,试验设施、仪器配备齐全,标定合格、有效,技术(试验)人员数量配备合理,供应、技术服务有保障。选用的水泥、砂石、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原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产品氯离子含量、耐久性等指标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标准,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保证每次开盘后混凝土资料随货同行,及时提供补报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
3.1.6 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铁路、市政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铁路、市政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合同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工程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 烧结普通砖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生产范围,具有三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内,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2.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具备年生产投标物资200万块生产能力,能保证按需生产、及时供应。
3.2.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原材料进场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可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能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资料随货同行,确保其可追溯。
3.2.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市政、房地产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单等资料)。
3.2.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市政、房地产工程合同履约良好;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在同一包件参加投标;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组织运输、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
3.3砌块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生产范围,具有三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内,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二条投标物资生产线,投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立方,可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3.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产品质量有保证,原材料进场检验、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资料;产品资料随货同行,能够保证可追溯。
3.3.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市政、房地产工程中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单等资料)。
3.3.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市政、房地产工程合同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3.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在同一包件参加投标;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组织运输、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
3.4砂、石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生产范围,具有三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4.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4.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年生产、供应投标物资30万吨能力;经销商具备年生产、供应投标物资年10万吨能力,能保证按需组织供应。
3.4.4 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经销商年均销售收入人民币达50万元,提供财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4.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先进,质量检验严格,提供由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委托检测报告。
3.4.6 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市政、房地产工程中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单等资料)。
3.4.7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市政、房地产工程合同履约良好;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4.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在同一包件参加投标;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组织运输、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
3.5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投标的投标人。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填写完整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并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8日,每日9:00 时至11:00;下午14:00 时至16:00 时*领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日期:2018-05-24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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