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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华能玉门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桥湾第三风电场华锐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能力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523_11029672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
资金来源: 其他
一、招标条件
华能玉门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桥湾第三风电场华锐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能力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概况
华能玉门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位于玉门市饮马农场11队附近的桥湾第三风电场(100.5MW)和桥湾第五风电场(48MW),桥湾第三风电场共安装67台华锐SL1500/77型1.5 MW风电机组,桥湾第五风电场共安装24台京城新能源FC113-200A型风机机组。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桥湾第三风电场67台华锐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能力改造项目进行采购。
2、招标范围
67台华锐风机高电压穿越能力改造,包括系统设计、硬件更换和软件升级等,以符合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要求;改造涉及风电机组控制系统(不包括变频器系统)硬件方面的更换增加和软件程序方面的优化升级以及现场检测调试等相关技术服务;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并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调频控制功能测试,能够通过测试满足电网调度要求且由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风电机组耐频改造,改造后的机组耐频能力和允许运行时间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电网调度的相关要求;
3、工期要求:
工期:签订合同后5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地位,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
3.2 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所投产品相符。
3.3 投标人具有风电机组主控系统的开发或优化技改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中涉网特性参数及曲线须与技术规范书要求相一致,主控系统、变流器系统、功率协调控制系统控制策略及响应速度等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5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和供货。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5月23日09:00起至2018年6月2日17:00止。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523_11029672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
资金来源: 其他
一、招标条件
华能玉门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桥湾第三风电场华锐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能力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概况
华能玉门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位于玉门市饮马农场11队附近的桥湾第三风电场(100.5MW)和桥湾第五风电场(48MW),桥湾第三风电场共安装67台华锐SL1500/77型1.5 MW风电机组,桥湾第五风电场共安装24台京城新能源FC113-200A型风机机组。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桥湾第三风电场67台华锐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能力改造项目进行采购。
2、招标范围
67台华锐风机高电压穿越能力改造,包括系统设计、硬件更换和软件升级等,以符合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要求;改造涉及风电机组控制系统(不包括变频器系统)硬件方面的更换增加和软件程序方面的优化升级以及现场检测调试等相关技术服务;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并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调频控制功能测试,能够通过测试满足电网调度要求且由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风电机组耐频改造,改造后的机组耐频能力和允许运行时间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电网调度的相关要求;
3、工期要求:
工期:签订合同后5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地位,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
3.2 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所投产品相符。
3.3 投标人具有风电机组主控系统的开发或优化技改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中涉网特性参数及曲线须与技术规范书要求相一致,主控系统、变流器系统、功率协调控制系统控制策略及响应速度等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5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和供货。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5月23日09:00起至2018年6月2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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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邮箱:kefu@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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