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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银川市金凤区综合福利中心(二期)敬老院11号、12号楼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金凤区综合福利中心(二期)敬老院11#、12#楼建设项目,已由银川市金凤区经济发展局以金经发【201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项目施工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凤区综合福利中心大门西侧。
2.2 招标规模:建设护理楼,总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设置床位168张,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及执业资格证(外地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
3.3 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 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26日9时至2018年5月3日18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金凤区综合福利中心(二期)敬老院11#、12#楼建设项目,已由银川市金凤区经济发展局以金经发【201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项目施工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凤区综合福利中心大门西侧。
2.2 招标规模:建设护理楼,总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设置床位168张,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及执业资格证(外地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
3.3 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 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26日9时至2018年5月3日18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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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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