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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017-2019年度北京联通本地传送网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410_11023646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2017-2019年度北京联通本地传送网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第二次)、招标编号:JSZBZB2017162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招标人于2018年1月19日发布了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因故于2018年2月9日发布暂停公告,暂停本项目招标。现招标人决定终止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正式启动本项目第二次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集中招标项目,工程服务部分采用总包方式实施,具体范围为2017-2019年度下达建设任务或总包服务订单的北京联通本地传送网工程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6417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
实施地域:北京市内北京联通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
计划工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计算,具体工期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
标包一招标范围为:华为传送网设备工程项目总承包服务,投资规模预估为5642.22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质量要求合格,实施地域为北京市内北京联通指定地点。
标包二招标范围为:非华为传送网设备工程项目总承包服务,投资规模预估为774.78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质量要求合格,实施地域为北京市内北京联通指定地点。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报名的标包数为2个,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包一: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标包二: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注册资本: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营业范围。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2资质要求:
标包一: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中至少一条:
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有线通信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标包二: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中至少一条:
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有线通信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需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须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5业绩要求:
标包一: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项单项业绩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累计业绩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华为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施工(含集成、搬迁、改造、割接调整等)业绩经验;或者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项单项业绩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华为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设计业绩经验。
标包二: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项单项业绩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累计业绩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施工(含集成、搬迁、改造、割接调整等)业绩经验;或者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项单项业绩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设计业绩经验。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单项合同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将业绩合同信息填写至《业绩情况表》,并提供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公示中标人业绩。
2.6人员要求:
2.6.1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项目经理;
(2)总承包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B本,B本为“工信X建安”或“信X建安”开头;设计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项目经理须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1项(含)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并将其填写至《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中,同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同类项目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项目,如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设计或施工项目。
(4)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在编员工。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人员填写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拟配备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5)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文件须包含“项目经理身份证、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能够开具的最新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2.6.2施工团队要求:
(1)总承包资质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0人的施工团队(不含项目经理),其中施工人员至少17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3人。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C本,C本为“工信X建安”或“信X建安”开头。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人员填写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拟配备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4)若投标人为设计资质单位且暂时无法配备满足要求的施工团队,须书面明确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相应满足要求的施工团队,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施工团队人员证明文件须包含“施工团队人员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能够开具的最新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提供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6.3设计负责人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名设计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须具有传输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设计负责人须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2个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并将其填写至《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中,同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同类项目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如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设计项目。
(3)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在编员工。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人员填写至《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拟配备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4)若投标人为总承包资质企业且暂时无法配备满足要求的设计团队,须书面明确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相应满足要求的设计团队,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设计负责人证明文件须包含“设计负责人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能够开具的最新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2.6.4设计人员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8位设计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其中从事过UTN、OTN专业的设计人员至少2人,从事MSTP、电源、空调、光缆专业设计工作的人员至少1人。
(2)设计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在编员工。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拟配备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3)若投标人为总承包资质企业且暂时无法配备满足要求的设计团队,须书面明确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相应满足要求的设计团队,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设计人员证明文件须包含“设计人员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能够开具的最新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须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7施工仪器仪表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施工仪器、仪表及设备至少1套,每套中须包含但不仅限于光谱分析仪、色散测试仪表、OTDR、光源、光功率计、数字传输分析仪及数字网络分析仪、可调光衰耗器等。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施工仪器、仪表及设备填写至《拟投入的主要仪器仪表配置》中,并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如投标人暂无施工仪器仪表,须明确书面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配齐并提供前述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8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投标人须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5.如投标人在服务地内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服务地内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
6.评标过程中,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将清晰可辨的原件或原件扫描件送达指定地点或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410_11023646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2017-2019年度北京联通本地传送网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第二次)、招标编号:JSZBZB2017162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招标人于2018年1月19日发布了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因故于2018年2月9日发布暂停公告,暂停本项目招标。现招标人决定终止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正式启动本项目第二次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集中招标项目,工程服务部分采用总包方式实施,具体范围为2017-2019年度下达建设任务或总包服务订单的北京联通本地传送网工程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6417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
实施地域:北京市内北京联通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
计划工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计算,具体工期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
标包一招标范围为:华为传送网设备工程项目总承包服务,投资规模预估为5642.22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质量要求合格,实施地域为北京市内北京联通指定地点。
标包二招标范围为:非华为传送网设备工程项目总承包服务,投资规模预估为774.78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质量要求合格,实施地域为北京市内北京联通指定地点。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报名的标包数为2个,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包一: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标包二: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注册资本: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营业范围。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2资质要求:
标包一: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中至少一条:
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有线通信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标包二: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中至少一条:
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有线通信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需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须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5业绩要求:
标包一: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项单项业绩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累计业绩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华为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施工(含集成、搬迁、改造、割接调整等)业绩经验;或者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项单项业绩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华为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设计业绩经验。
标包二: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项单项业绩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累计业绩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施工(含集成、搬迁、改造、割接调整等)业绩经验;或者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项单项业绩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设计业绩经验。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单项合同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将业绩合同信息填写至《业绩情况表》,并提供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公示中标人业绩。
2.6人员要求:
2.6.1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项目经理;
(2)总承包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B本,B本为“工信X建安”或“信X建安”开头;设计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项目经理须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1项(含)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并将其填写至《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中,同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同类项目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项目,如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设计或施工项目。
(4)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在编员工。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人员填写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拟配备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5)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文件须包含“项目经理身份证、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能够开具的最新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2.6.2施工团队要求:
(1)总承包资质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0人的施工团队(不含项目经理),其中施工人员至少17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3人。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C本,C本为“工信X建安”或“信X建安”开头。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人员填写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拟配备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4)若投标人为设计资质单位且暂时无法配备满足要求的施工团队,须书面明确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相应满足要求的施工团队,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施工团队人员证明文件须包含“施工团队人员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能够开具的最新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提供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6.3设计负责人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名设计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须具有传输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设计负责人须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2个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并将其填写至《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中,同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同类项目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如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设计项目。
(3)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在编员工。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人员填写至《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拟配备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4)若投标人为总承包资质企业且暂时无法配备满足要求的设计团队,须书面明确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相应满足要求的设计团队,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设计负责人证明文件须包含“设计负责人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能够开具的最新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2.6.4设计人员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8位设计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其中从事过UTN、OTN专业的设计人员至少2人,从事MSTP、电源、空调、光缆专业设计工作的人员至少1人。
(2)设计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在编员工。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拟配备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3)若投标人为总承包资质企业且暂时无法配备满足要求的设计团队,须书面明确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相应满足要求的设计团队,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设计人员证明文件须包含“设计人员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能够开具的最新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须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7施工仪器仪表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施工仪器、仪表及设备至少1套,每套中须包含但不仅限于光谱分析仪、色散测试仪表、OTDR、光源、光功率计、数字传输分析仪及数字网络分析仪、可调光衰耗器等。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施工仪器、仪表及设备填写至《拟投入的主要仪器仪表配置》中,并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如投标人暂无施工仪器仪表,须明确书面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配齐并提供前述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8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投标人须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5.如投标人在服务地内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服务地内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
6.评标过程中,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将清晰可辨的原件或原件扫描件送达指定地点或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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