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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院南大门改造工程(安检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18-03-23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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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厦门市同安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院南大门改造工程(安检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323_-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厦门港湾-港湾采购招【2018】tp01-A号-竞争性谈判=法院南大门改造工程(安检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法院南大门改造工程(安检设备)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法院南大门改造工程(安检设备)1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67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谈判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谈判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谈判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公司资质证明文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购买时间:2018年03月23日至2018年03月28日(节假日除外)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00:00(北京时间)*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日期:2018-03-23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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