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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农商银行李埝支行营业楼土建、水电安装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3-22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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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东海农商银行李埝支行营业楼土建、水电安装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319_-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东海农商银行李埝支行营业楼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东海农商银行李埝支行营业楼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农商银行李埝支行营业楼土建、水电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李埝乡驻地
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252.7平方米,框架3层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21711150101-BD-001 东海农商银行李埝支行营业楼土建、水电安装施工 土建、水电安装施工 9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要求: 东海农商银行李埝支行营业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农商银行李埝支行营业楼工程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东发改备(2017)6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农商银行李埝支行营业楼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李埝乡驻地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252.7平方米,框架3层
2.1.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368571.10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4月4日-2018年7月2日
2.1.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110号”文件。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或市《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542号文,苏建工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5)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扫描上传。*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经理的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02月任意一个月均可)。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9)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日期:2018-03-22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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