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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纯电动大型摆渡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ZB—CG1805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302_10048762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纯电动大型摆渡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经有关单位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纯电动大型摆渡车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按要求供货到呼和浩特市白塔国际机场、包头机场、赤峰机场、巴彦淖尔机场;
3、招标内容:购置纯电动大型摆渡车13辆及13台配套充电设施(含通用充电桩供货指导安装);其中呼和浩特机场纯电动大型摆渡车7辆、包头机场纯电动大型摆渡车4辆、赤峰机场纯电动大型摆渡车1辆、巴彦淖尔机场纯电动大型摆渡车1辆,详见下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车辆技术参数符合《机场旅客摆渡车》(GB/T 31030-2014),能够按照《机场旅客摆渡车检测规范》(AC-137-CA-2015-14)验收前通过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相关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
3、代理商要求:提供拟供车辆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且提供车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电池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经质检部门授予汽车动力蓄电池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
5、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须符合GB/T 18488.1-2015《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18488.2-2015《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2部分:试验方法》的要求,通过国家检测中心认定,并进入国家工信部目录。并出具检验报告。
6、充电桩须符合国家GB/T 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交流充电接口》、GB/T 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直流充电接口》 等相关标准,以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工信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国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668号)的要求。
7、投标人必须在国内设有服务机构,为招标人提供长期售后服务。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9、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1、时间:2018年03月02日至2018年03月08日下午5:00结束(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注:9:00-12:00,下午14:30-17:00。
招标编号:TXZB—CG1805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302_10048762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纯电动大型摆渡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经有关单位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纯电动大型摆渡车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按要求供货到呼和浩特市白塔国际机场、包头机场、赤峰机场、巴彦淖尔机场;
3、招标内容:购置纯电动大型摆渡车13辆及13台配套充电设施(含通用充电桩供货指导安装);其中呼和浩特机场纯电动大型摆渡车7辆、包头机场纯电动大型摆渡车4辆、赤峰机场纯电动大型摆渡车1辆、巴彦淖尔机场纯电动大型摆渡车1辆,详见下表:
纯电动大型摆渡车 |
|||||||||
序号 |
供货地点 |
型号 |
乘客区有效站立 面积m² |
电池容量AH |
电池能量密度 wh/kg |
能量消耗率wh/K m |
摆渡车数量(辆) |
通用充电桩 功率 |
充电桩数量(台) |
1 |
呼和浩特机场 |
/ |
不小于20 (坐位数不少于10个) |
不小于300 |
120 |
不高于900 |
7 |
120KW以上(含安装底座、防雨罩及配套电缆) |
7 |
2 |
包头机场 |
4 |
4 |
||||||
3 |
赤峰机场 |
1 |
1 |
||||||
4 |
巴彦淖尔机场 |
1 |
1 |
||||||
5 |
合计 |
13 |
13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车辆技术参数符合《机场旅客摆渡车》(GB/T 31030-2014),能够按照《机场旅客摆渡车检测规范》(AC-137-CA-2015-14)验收前通过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相关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
3、代理商要求:提供拟供车辆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且提供车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电池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经质检部门授予汽车动力蓄电池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
5、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须符合GB/T 18488.1-2015《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18488.2-2015《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2部分:试验方法》的要求,通过国家检测中心认定,并进入国家工信部目录。并出具检验报告。
6、充电桩须符合国家GB/T 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交流充电接口》、GB/T 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直流充电接口》 等相关标准,以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工信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国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668号)的要求。
7、投标人必须在国内设有服务机构,为招标人提供长期售后服务。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9、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1、时间:2018年03月02日至2018年03月08日下午5:00结束(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注:9:0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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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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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