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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 本工程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县海洋乡眉弄村改造工程标段预算经 #****##县财政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68元 【其中:预算价********.8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07元,增值税********.70元】。
经 #****##县财政 审核,本工程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县海洋乡眉弄村改造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8元(含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90%(即********.68元×90%=********.81元)作为入围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或高于本工程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县海洋乡眉弄村改造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0%(即********.81元)的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二、 本工程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县大圩镇杨家村改造工程标段预算经 #****##县财政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67元 【其中:预算价********.0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2元, 规费********.79元,增值税********.52元】。
经 #****##县财政 审核,本工程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县大圩镇杨家村改造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7元(含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或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经 #****##县财政 审核,本工程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县海洋乡眉弄村改造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8元(含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90%(即********.68元×90%=********.81元)作为入围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或高于本工程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县海洋乡眉弄村改造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0%(即********.81元)的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二、 本工程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县大圩镇杨家村改造工程标段预算经 #****##县财政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67元 【其中:预算价********.0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2元, 规费********.79元,增值税********.52元】。
经 #****##县财政 审核,本工程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县大圩镇杨家村改造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7元(含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或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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